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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一行到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8-16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一行到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按照省院党组“三有”争创和市院党组“高质量发展起步年”的部署要求,7月30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市院政治部宣教科负责人闫敏来到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华利围绕“三有”争创活动和工作高质量发展就全院工作进行了总体汇报。

  马朝阳同志对我院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地询问了解,对上半年各项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抓好“三有”争创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全院工作有进步、有站位,各项核心业务数据较之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上半年在全市业务考核中位列第六,在北六县排名第三。下一步,要运用好数据分析研判,补齐短板,提升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院工作有品牌,4件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纳,1件入选全省优秀立案监督案例,1件被最高检选为典型案例。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及时发现有亮点、有温度、接地气的典型案例、典型做法,认真总结推广,打造特色亮点。

  三是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要及时向党委、人大、市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这方面的宣传力度。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特别是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带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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