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近日,靖边县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副检察长田苗通报今年1-8月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拓斌荣主持新闻发布会,第一检察部主任高敏答记者问。靖边融媒、靖边县互联网协会、掌上靖边APP等多家媒体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
2021年4月,为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少捕慎诉慎押”由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此后,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新期待和法治文明进步的新要求,兼顾依法惩治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切实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2022年1-8月,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50件382人,同比分别上升28.2%、22%,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同比下降5.2%;不捕153人,同比上升61%,不捕率46.68%,同比增加15.74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364件454人,同比分别下降17.5%、23.1%;共决定起诉338人,同比下降28.7%;决定不起诉91人,同比上升111.6%,不起诉率21.76%,同比增加13.4个百分点。
今年上半年,我院的诉前羁押率为61.09%,比去年同期减少7个百分点。第三季度,我院加强组织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强化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推进降低诉前羁押率的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实现诉前羁押率大幅下降。2022年7-8月,我院的诉前羁押率降至35.2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45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党的刑事政策在在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功能优势,促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是否会导致对部分犯罪分子“不捕不诉不罚”,纵容犯罪分子?同时社会上存在一种认识偏差,就是将“不捕押”等同于“无罪”,将不诉等同于“不罚”,应如何正确理解?是否存在“不诉了之”?
答:少捕慎诉慎押不是“不捕不诉不罚”。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当以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及保障诉讼为原则和基本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当严则严,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即对恐怖活动、涉黑涉恶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等,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打击,一般不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一些虽然罪行并非很重,但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大、拒不认罪的案件,该捕即捕,依法追诉。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谅解,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的,我们一般也不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党中央确立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在减少非必要强制措施、刑罚适用的同时不能弱化犯罪治理。强制措施的功能就在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不逮捕关押并不意味着不起诉,更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虽然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不能免除,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我们会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而且比一般违法行为的责任还要重,就是我们常说的“行刑衔接”,并非“不诉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