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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院“三结合”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 2019-01-24

 案件评查对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靖边县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重点评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做到评查范围全覆盖。今年以来,靖边县院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四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105件。我院将审查起诉中的不诉案件、审查逮捕中的捕后不诉案件等作为评查重点,件件评查,其他案件按照承办人和案件类型随机抽查,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予以开展。评查范围做到了对14名员额检察官所办理的案件,以及所有案件类型的全覆盖。

 二是个别反馈和集中反馈相结合,发挥评查规范作用。为确保案件评查效果,督促办案部门整改落实,评查结果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单独反馈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办案人员规范意识,督促落实评查结果。在具体应用方面,主要是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以及在案件办理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通过反馈会进行集中反馈。针对个案,则将每起案件的问题清单下发到每位办案人员手中,以单独反馈的方式告知办案人员,要求办案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确保评查结果落到实处。

 三是个案评查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为确保评查效果,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靖边县院将评查结果应用到绩效考核办法中,建立考核考评长效机制,将评查结果同办案人员法律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最大限度发挥评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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