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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春 助力成长 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保驾护航——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 2020-11-03

  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未来,这既是大人的责任,也是法治的使命。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10月28日下午,一堂形象生动、深入浅出的法治宣讲课在靖边县第四中学精彩上演,这是由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组为该校师生送去的“法治大餐”。

  精心组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据悉,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进校园活动主要对象是该校七、八、九年级学生,年龄均介于12至14岁之间。14岁是承担刑事责任法定年龄的重要界限之一,该年龄段的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成长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很强,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活动现场,检察官采用PPt的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解释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界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意义以及宗旨,帮助孩子们对自身的法律人格以及对该部法律加深了解。

  随后,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和未成年人生活实际,从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四个方面展开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强调了自我保护、防止伤害的措施,以及如何辨别违法行为,让孩子们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课结束后,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350余册,受教师生1200余人。

  “‘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要走进校园,而且更要走进课堂,把它作为一个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课程,在学校落地开花。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让祖国的树苗在法治的呵护下健康成长,让法治的种子在更多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宣讲组检察官说道。

  触角延伸一:

  双向互动,深化法治教育效果

  “普法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在每年举办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学生们走进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都会感受到从“参观讲解——体验检察官工作——工作室畅谈——体验法治课程”的模式。

  宣讲员“走出去”,把法治教育送进校园,重点在于提高宣讲覆盖面。而把学生“请进来”,到检察院接受现场教学,则能进一步提高宣讲的针对性,给未成年人更为真实的法治教育体验,也形成了“走出去、请进来”的双向互动机制。

  触角延伸二: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高素质的培养提升,是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两年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结合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送法进校园巡讲3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3万余册,覆盖40余所未成年人教育单位, 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良好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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