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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发布时间: 2018-11-03

林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员培训

   为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院、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榆林市检察院于近日在市院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培训班,市院60多名共产党员、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了培训学习。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飞云同志出席开班和结业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部长王海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苗云分别主持了课堂讲座。 

    

  

  

  

  

  朱飞云同志在开班时指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既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又是今后需要学懂弄通做实的长期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其理论精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要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实效,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院开花结果、落地见效。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学习培训纪律,以学促行,合理安排好工作,严格遵守培训的时间安排和各项纪律要求,集中思想、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听,要带好专题学习笔记本,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做到学有所获、研有所得,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培训期间,市委党校的有关专家、教授作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文化繁荣兴盛》、《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以及《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总章程》等八次专题讲座。通过培训促使全院党员干部更加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努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上走在前列,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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