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榜样力量 砥砺奋进前行③】坚守检察初心 勇担公益使命
检察榜样,
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
用奋斗书写检察青春......
新时代呼唤责任担当,新征程需要榜样引领。为贯彻落实省院“三有”争创、市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决策部署,营造学习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引导全体干警以先进为标杆,以榜样为力量,向受上级院表彰的优秀先进党员干召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感受榜样的力量!
张文荣,男,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先后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制发“表扬信”,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2020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区政府评为“2021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政治坚定、牢记宗旨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本着“不忘检察初心、牢记担当使命”的理念。结合第二检察部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本职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清、方向明,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检察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及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工作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摆正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关系,做到吃苦在先、享受在后,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勇挑重担。
勤于学习、爱岗敬业
作为一名守护公益的检察干警,时刻以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绿水青山,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使命,将当好公益守护者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18年以来,协助办理了全省第一起食品安全领域、英雄烈士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通过及时调查核实,与相关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实现了守护公益的诉讼目的,体现双赢多赢共赢司法办案理念。协助办理的保护长城吴家沟段烽火台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正义网等媒体刊发报道,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编入“坚持依法监督回应群众关切”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八年多的检察工作中,共协助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3起9人,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0多件,包括大理河沿岸系列非法采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网络食品安全、文化和文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各个领域。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还协助办理了一批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始终坚持学习办案两不误,在榆林市检察院举办的《民法典》知识竞赛中荣获个人二等奖、集体三等奖。
勇于担当,无私奉献
为检察事业奋斗的这几年里,虽然没有显赫的功绩,却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坚守初心,砥砺前行。为适应新形势检察工作,将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勇于担当,为横山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生活更加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 源:政治部
文 字:张文荣
编 辑:周彩云
审 核:杨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