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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公诉意见书 感化失足未成年

发布时间: 2019-01-31

                                                     温情公诉意见书 感化失足未成年

 

       今年,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创新工作举措,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行“温情公诉意见书”,取得良好效果。

       未成年人王某、李某等人以借用手机打电话为由采取拳打脚踢的方式抢劫被害人手机,后王某等人将所抢手机变卖,所得赃款供王、李等人吃住花销。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和原则,对王某、李某等人进行了感化挽救教育,在讯问王、李等人时通知其父母到场,又采取缓和的讯问方式,从与未成年人交谈中去了解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家庭成长环境等等,有效消除了未成年人的紧张心理和抵触情绪,王某等人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达了深刻的认识,真诚改过的决心。

       在王某等人的公诉意见书中,在规劝被告人重走人生路时,运用了“皓月当空,大放光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人生道路虽然漫长,但关键的时候只有几步,特别是人年轻的时候”等表述;在分析犯罪原因时,运用了“正是因为你们的天真、无知和冲动让你们成为了今天的被告席,遵纪守法与违法犯罪有时只是一念之差,你们是否记得当初在讯问时,泪雨滂沱,悔恨交加,但愿这泪水能够清洗你们心灵的污垢,但愿你们能够充分领悟这威严的法律中所包含的厚重的仁爱”等感慨,这些表述比严肃的法律术语更能触动人心,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不断探索和建立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帮教工作机制,把温情的话语写进公诉意见书中,让未成年人在接受法律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使心灵受到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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