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民事检察1-10月份,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和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8件,对确有错误裁判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均达到100%。依法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县妇联共同举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检察开放日活动”,办理涉困难妇女支持起诉案件2件。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入企普法5次,办理涉企民事检察案件10件。
二、做实行政检察1-10月份,共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含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等各类行政检察案件60件,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均达到100%。针对毁林案件未依法开展调查普遍性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堵塞监管漏洞。针对不起诉案件,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发出检察意见10份,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现象发生。
三、做优公益诉讼1-10月份,共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6件,发出检察建议57件,回复整改率达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判决3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依托“检护民生”“检察护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基层行动”等专项行动,在“飞线充电”安全隐患整治、机动车“炸街”扰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共督促收回各类行政罚没款22万余元,台账化管理校园窨井盖2460个,整改“飞线充电”安全隐患126处,扣押14辆不合格机动车,补种林木12000余株,收回生态修复费用等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