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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 2021-11-30

  “今年以来,我们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对考核工作普遍经历了‘被动接受——主动参与——高度重视的过程,考核工作自身也从摸索探索逐步走向成熟完善,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释放,考核工作“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日益显现。”在近日召开的府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三季度检察人员考核情况汇报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这样评价推进检察院人员考核工作的效果。检察人员考核工作,让我们来看看这一年他们是怎么做的,又取得了那些效果呢? 

  坚持质效导向,制定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考核工作基层检察院一直在做,但普遍存在做得不够、不实,被动应付、冷漠观望状况。府谷检察现状亦然,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推进的滞后,使得检察工作质效指标无法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导致干与不干、多干少干、干好干差评价不足……2021年,府谷检察院党组确定了以提升检务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每名同志的工作绩效为抓手,下决心扎实规范推进考核工作。检察长明确要求改变考核工作政治部包抓包揽的模式,强调由各部室为责任主体,部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依托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负责考核具体实施。建立“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会商、半年一评估、年度总考核”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把考核的担子实时压到了各部门。 

  制定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是考核的基础。第三检察部涵盖案件管理(政研、检委办)、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等业务,相较于其他部室考核评价体系的制定呈现任务重、内容多、量化难的特点。通过组织部门会议,部门全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认真研读高检院编发的检察人员考核范例,并在借鉴高检院、省院业绩考评办法及指标基础上,结合三部各业务板块工作内容实际,充分讨论、反复沟通形成了业务考评指标捆绑考核、综合考评指标逐项考核、核心数据指标动态考核、加减分项目指标激励考核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内容框架。——业务考评指标捆绑考核突出了业务工作检察人员分类考核管理的实现,以员额检察官为重点,做优全员考核。制定了【案件管理(政研、检委办)】【控告申诉】【刑事执行】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的标准,以对各业务口员额检察官考核为主,该部门的检察辅助人员、聘用制书记员、一体捆绑考核。以实现部门整体业绩与员额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个人业绩捆绑。 

  ——综合考评指标逐项考核突出了“考核就是监督”的理念,从严抓实对部门人员的科学管理,实现对纪律作风、岗位履职、宣传调研、综合服务等综合性工作一把尺子的考评标准。 

  ——核心数据指标动态考核突出了坚持案件质效的导向,主要考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暨综合管理重点情况全市位次。 

  ——加减分项目指标激励考核,通过加减分项目的确定,激励整体工作优质推进。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了,落实的效果如何呢?通过三个季度的严格考核,一方面,考核评价体系在推进的过程中得到逐步完善,更加科学化、人性化,真正践行了对部门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承担更重责任,受到更严监督,接受更细考核;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业务工作考核捆绑于检察官,检察官业务考评得分即为基础分,再根据质效加减分,综合工作考核对应工作量,逐项对照,得分一目了然,考核工作简便易行。另一方面,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正如张军检察长所说:有了考核,就有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就有了差异,能力强的人更有干劲,脱颖而出;平时要求不严、处于中游或相对落后的人看到不足,就会更加努力。从第三检察部三个季度的考核排名中,各业务板块平时工作中,这种积极性的调动,得到了充分体现,尤其在控告申诉、刑事执行工作上表现突出,跳出以往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窠臼。 

  依托考核工作,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 

  如果考核工作从严从实的推进,仅仅是优化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提高了工作积极性,还不足以展现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全部内涵。通过三个季度的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践,我们还深刻感受到了张军检察长强调的以考核工作为抓手,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的这一要求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实现。具体表现在: 

  考核推动科学管理的实现。考核即是对管理对象的评价,也推动管理者能力的提升。对此,第三检察部的员额检察官们体会尤其深刻。“通过研读高检院编发的检察人员考核范例,参考高检院、省院业绩考评办法及指标,现在制定我们自己的考核体系时,才发现我们在业务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疏漏和空白,检察履职中存在不自觉、不全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员额检察官明白了工作差距;“司法体制改革后,控告申诉业务怎么做,如何做好,一度很迷茫,对新的工作要求学习不及时不到位,工作覆盖面不够、工作纵深度不足;不能按要求引导检察辅助人员正确运用信访2.0系统,信访案件漏录、不录现象长期未解决;人员分工配置不合理,有的同志工作量大,有些同志无所事事,这些管理问题都在考核中暴露出来”……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员额检察官看到了工作短板;“重视了案卡填录规范、案件流程监控的常规工作,但检委会工作的规范性建设滞后,亟待解决;平时对大家履职在岗管理不严格,请假随意,现在考核要求的公正性,倒逼必须严格管理”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员额检察官找到了工作缺漏;这些讨论发言指向了一个问题: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也得出了一个结论,只有以考核工作为抓手,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一是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并运用,发挥了“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让全体检察人员认清差距,明白工作努力的方向,而无论管理者还是被考核者,追求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实现的过程,本质上即是一种科学管理在检察工作中的实现。二是考核工作的推进落实,增强了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担当。考核的基本要求是科学公正,如果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在审核计分,确定等次时当老好人,也无法推动考核真正落到实处!依托考核要求,进行科学管理势在必行。 

  科学管理释放“检察生产力”。经过前三个季度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扎实推进,坚持以考核质效导向引导工作开展,切实起到了释放“检察生产力”的效果。1-9月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超期羁押监督案件7件,纠正7件,消除了2020年此项工作空白的局面,监外执行活动监督4件,纠正4件;财产刑检察监督2件,纠正2件,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各项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采纳率均为100%。市院立案交办渎职侵权人数4人,居全市首位。控告申诉工作:共接收各类信访45件,回复率100%%,所有案件均规范录入2.0信访系统,消除了信访案件线下办理情况;受理控告类案件4件,其中立案监督3件,控告阻碍律师权利1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不服不予批准逮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22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共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22件(其中简易公开听证2件)。消除了2020年新型控告类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空白,在全市首家建立了听证员库,并积极探索简易公开听证的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监督纠正案卡错填、漏填效果明显,目前已消除案卡错填情况;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公开均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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