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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检察院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 2018-11-02

10月11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第4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在前期全篇学习的基础上,该院纪检组长李晓东为全院干警辅导条例修订的内容,并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强调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李晓东在专题学习会议中谈到,2015年印发的条例在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应有的执行效果,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明确“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李晓东强调,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自身正不令则从”,检察干警应当有更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要仔细研读、认真反思,把铁的纪律作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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