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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18-11-05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府谷县检察院紧扣检察职能,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地方发展大局来谋划,采取一系列措施,把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服务大局和依法办案相统一,为服务县域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及时掌握地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部署、重要产业政策、重要经济管理活动的落实、执行情况,准确把握执法办案的重点、力度和节奏,使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2017年以来,该院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人23人,不批捕4人,突出惩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批准逮捕6人,从严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3人。强化对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次,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一、注重防范各类经济风险

该院依法妥善办理涉及非公企业的融资经营、产能化解、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案件和信访,积极参与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2017年以来,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7件7人。发挥预警职能,着力加强对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型金融犯罪的分析研判,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会同有关单位最大限度地做好防范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针对办案发现的企业管理缺位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

二、注重营造宽松高效的政务环境

该院通过检察长分别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检察官走进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开展检企共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院探索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积极探索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检察新职能,通过相互走访、情况通报、联合调研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经常性联系沟通制度,着力解决个别存在的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推动“放管服”政策落到实处。

三、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该院严格区分高检院指出的涉企案件“七个界限”,谨慎对待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促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发展氛围。办案中,对办案活动给涉案企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尽量采取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办案方式,准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效、度,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沟通协调,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声誉、促进市场主体长远发展。

四、注重改进自身司法办案方式

在确保司法规范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高检院要求的办理涉企案件“三个慎重”、“五个不轻易”等措施要求,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严守强制措施、办案时限等法定程序,审慎把握办案时机和方式。对于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高、积极配合的非公有制企业涉案人员,一般不批准逮捕。坚决恪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因办案时机不当、办案方式不妥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济秩序。

五、在把握企业需求点上下功

该院主动走访调研非公企业,加强与工商联的密切联系,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态势和企业发展困难,从企业的现实需求出发,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作用,完善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根据县域产业特点和优势,找准知识产权保护的切入点,因地制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2017年以来,共办理涉及产权案件3件3人。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研究,细化证据标准,完善案例指导机制,实现精准打击和有效服务相统一。

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积极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双向咨询等制度,有效减少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是充实专门化服务机制。有效整合联系代表委员、法治宣教等载体对非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选择在四大工业园区,面向企业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了解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诉求,及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该院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还致力于借助检察建议、互联网等平台帮助非公企业落实自主预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监管机制,由内而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依托检察建议推动非公企业规范管理。该院结合办理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及企业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和发案规律,通过分析犯罪产生的原因、症结,向涉案的企业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协助非公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和经营管理制度,防范犯罪行为再次发生,维护企业内部管理秩序和合法权益。

二是善用“互联网+”技术提供零距离服务重视智慧检务建设,善于运用信息技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升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水平和效果。积极运用官网、微信等载体,正在探索建立网上检察服务大厅,为非公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控告和申诉、视频接访、12309举报电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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