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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 2019-09-1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在“双节”来临之际,府谷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本县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学校食堂、校外托餐、饭店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912日,我院民事检察部干警联合县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县城赵家石尧市场第六幼儿园食堂、长河超市购物广场、府谷未居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针对经营者的资质、食品的“三证”及存放、原材料采购凭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件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和使用过期、劣质、霉变、假冒及无证生产和制售等违法行为。 

 

在学校食堂和校外托餐场所对食堂的操作间、备餐间、消毒间、面点间、食堂仓库等硬件设施和卫生情况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查验了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和定点供货商资质、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公用餐具消毒记录、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件以及不得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农贸市场,针对肉制品无防尘防蝇遮挡器具以及经营者不着工作服、不带口罩等不合规问题,检察干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号召广大群众对食品违法行为积极监督、举报。

在饭店针对经营资质、仓库、后厨,在超市对食品三证、有无过期食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长河超市摆放过期散装食品售卖,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依法对过期、变质产品现场进行收缴并责令超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对食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进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督促食品经营、餐饮经营行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超市营业人员、食品加工、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保障全县人民在“双节”期间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维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府谷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联合各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持续开展系列活动,强化对企业食堂、超市、校外托餐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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