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2-4215264
检察服务中心:0912-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以案说法--赌博恶习危害大发家致“负”没赢家

发布时间: 2024-06-11

【简要案情】

   2021年11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赵武(化名)在定边县杨井镇、白湾子镇等多地,准备场地、提供赌具、招揽赌客,组织赌客以“摇单双”的形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获利五千余元。

2024年3月14日,定边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赵武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恶习危害大,是扰乱社会治安的毒瘤,易衍生出其他犯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员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构成赌博罪。

十赌九输,不赌为赢。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打击涉赌违法犯罪,坚决铲除赌博违法犯罪的活动土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员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