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2021年10月15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在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面又迈出了新步伐。由员额检察官组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定边县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工作。
上季度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发现问题后,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向定边县司法局和部分乡镇司法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本次巡回检察有的放矢,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对纠正意见的回复,以“回头看”形式巡回检察社区矫正工作整改情况。巡回检察中,发现尚有个别纠正意见整改不够到位,巡回检察组在台账中予以登记,并向司法行政部门及时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巡回检察组参照社区矫正监督重点清单,通过查阅档案、听取介绍、查看定位设施、与矫正对象谈话等方式,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交付执行不及时、脱管、漏管等问题。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巡回检察组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及时记录,让监督更到位。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进一步发现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整改。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监督工作,逐步形成“纠正-整改-反馈-推进”模式,不断推动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