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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检察院春节期间集中严肃重申多项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1-18

 

2020年春节马上就要到了,浓浓的年味已经扑面而来,为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定边县检察院抓住重要节点,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集中严肃重申多项纪律规定。

首先,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定边县检察院决定在2020年春节期间开展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2018年集中整治以来兑现承诺情况,认真排查自身存在问题,做到人员全覆盖、排查无死角。定边县检察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承诺书,承诺坚决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土特产、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不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不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不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同时,对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严肃整治,广泛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公布了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其次,为了在春节期间落实高检院《禁酒令》的要求,1月10日,定边县检察院与全院干警签订《遵守高检院<禁酒令>承诺书》,全体干警作出承诺,春节期间,严格遵守高检院《禁酒令》,保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携带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第三,为落实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1月10日,定边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要求全体干警带头执行县政府的禁燃限燃规定,为打胜蓝天保卫战作出一份贡献。会后,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禁限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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