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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护公益,检察建议彰显成效——一份检察建议解决多年铁路顽疾

发布时间: 2019-07-18

五月,初夏的三边大地,气温还没有完全回升,春风抓住了春的尾巴,依然裹挟着黄土高原的厚土与毛乌素沙漠的流沙,尽情、肆意而又不知方向猛猛地吹着。

陕西省定边县处于陕甘宁蒙交汇处,四省通衢,史称“旱码头”。太中银铁路横跨定边县,是新时期中国铁路“八纵八横”网络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定边这座“旱码头”增添了一条重要通道。坐落在定边县城南一公里处的铁路大桥原本应该像拱门一样迎接着八方来客,但事实上铁路大桥沿线违章建筑层出不穷,非法占用铁路用地乱象层出,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堪忧,铁路安全隐患加大。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履职发现,铁路大桥沿线有占地建房的、有圈地围挡院落的、有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的、有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的、有利用桥墩搭建厕所的、有圈地种植小菜园的等等,真所谓“无奇不有”。为此,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对现场进行多次实地勘查,对铁路大桥沿线居民进行多次走访,与土地管理部门和铁路部门进行多次沟通举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公益诉讼作用,于20195月27日依法向定边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清查太中银铁路大桥沿线铁路用地被侵占情况,全面清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为提升铁路大桥沿线居民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保障铁路运行安全,确保国有财产安全,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据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当即展开摸排调研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向相关违法主体分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限到达后,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铁路部门、辖区镇政府、派出所对铁路大桥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强制整改,并表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表示感谢,一份检察建议让我们认识到了我局不作为的法律事实,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整改前我们看到现场很触目,整改后我们对比发现这座桥原来也可以这样整洁,这不仅监督我们依法履职,更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受到沿线居民赞许,保护了国有财产”。

715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对该案进行了跟进监督,发现所有侵占铁路用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已经清除,并且铺设了下水管道,硬化了铁路大桥桥下及两侧路面,国有财产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因为整改涉及的工作量很大,现阶段铁路大桥东侧已经全部整改完毕,西侧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整改。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制度安排,是一项为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提供服务的检察业务。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并未将办案眼光、精力局限于一事一地,而是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地、影响一片、惠及一方,争取把每个案件办成一个案例,将公益诉讼案件办出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等美好需求,从而实现检察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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