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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检察院:向干警发放禁令卡片 牢筑廉洁自律防线

发布时间: 2018-11-03

  定边县检察院:向干警发放禁令卡片 牢筑廉洁自律防线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筑干警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近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在院大会议室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并向每位干警发放印有两项禁令的小卡片,提醒干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到慎权、慎独、慎友。

  修改后的《禁酒令》包括“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包括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等八项内容。

  该院要求全院干警认真执行高检院《禁酒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令行禁止,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宣传监督和管理,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积极维护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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