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非法利益,不劳而获,常某心生一计,假借记者名义以部分足浴店、足疗店存在涉黄行为,其掌握证据为由,索要钱财,谁知事情败露,不但没有索要到钱财,还让自己锒铛入狱。近日,被告人常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后常某提出上诉。
基本案情:常某201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20年1月13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常某不但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继续犯罪,意图通过犯罪手段不劳而获,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2021年11月份,常某拿着伪造的“中国基层网”工作证分别窜至某某县的三家足浴店,以足浴店从事卖淫嫖娼行为,其掌握证据,要进行举报为由,多次打电话意图向足浴店老板索要5万元息事宁人,后足浴店老板报警,常某被抓获。
检察官寄语: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人认为通过违法手段弄点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使被发现了,也可以私下协商解决。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通过不法途径意图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因此,在我们的日常行为中要以法律、法规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和方向,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的底线,更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
被告人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索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常某冒充新闻记者身份敲诈勒索,在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文案:杨新亚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