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份郭某被抓获,4月份张某被抓获。
案情回顾:2018年11月16日,郭某、张某在宜川县轻功市场一早餐店吃包子,期间郭某借用老板手机时发现老板放抽屉里的钱包内有大量现金,因二人吸毒无钱便产生盗窃的想法。二人先借故离开早餐店商量如何盗窃,最终商定由张某负责分散店主注意力,郭某趁机实施盗窃。二人遂又返回早餐店,张某接口稀饭内有脏东西叫店主查看,郭某趁机将老板放在抽屉内的钱包盗走。二人得手后立即离开,后经鉴定二人盗窃财物共计8089元,故此二人得上述刑罚判决。
法律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建言:像郭某、张某因吸毒而盗窃的案例很多,其根源就是吸食毒品。毒品这个万恶之源,一旦沾染,解除非常困难,它会使你丧心病狂,尽干一些损人害己的事情,甚至拉着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踏上这条不归路。它会把原本善良的你送进那厚厚的墙和一扇坚实的铁窗之中,它是一个与死神如影随形的魔鬼,给你自己和家庭带来巨大灾难,进而危及他人,危害社会。广大群众千万莫沾染毒品,吸毒害己毁家又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