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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双碳”!检察公益诉讼剑指BOG非法排放

发布时间: 2022-06-01

  20223月,志丹县“两会”召开期间,有代表反映县城内有LNG罐车非法排放危险气体,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问题。接到线索后,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展开线索初查并同步向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请示汇报,延安市检察院于324日指定本案由志丹县检察管辖。随后,通过向公安局调取案卷、询问志丹工业园区周边村民、走访园区LNG生产企业、委托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现场检测报告,初步查明LNG罐车排放罐内气体不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意识到该案的特殊性,遂决定委托专家组出具专家意见,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辅助办案。 

  经查阅资料、咨询专家了解到,天然气经压缩、冷却至-161.5℃后变成液化天然气,简称LNG,运输LNG的罐车在卸液后,残液会持续蒸发导致罐内压力增高,形成压力0.2MPaG-0.5MPaG不等的气体,简称BOG或闪蒸气(Boil Off Gas),主要成分为甲烷(CH4),甲烷是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其“温室效应”可达二氧化碳的25倍。 

  而调查显示,志丹县境内每天装载LNG的车辆约为90~100辆次(按95辆次计),罐车每次在站内充装LNG前必须将压力降到0.15MPaG以下才能进行充装、运输作业,按照每车每次泄放0.15MPaG压力计算,约排放天然气117kg,每天因LNG装车排放的天然气约为11.115吨。如果LNG罐车的BOG不进行回收,志丹县行政区域内全年(按化工生产330天计)因为LNG装车泄压,直接向大气环境排放天然气约3668吨,按照每吨4500元计算,造成经济损失约1650.6万元,这一非法排放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天然气资源,而且存在较大的安全、环境隐患,如不加以规范、制止,将直接影响甲烷国家行动计划。 

  由于该案涉及多家行政机关职能交叉的情况,志丹县检察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志丹分局就该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413日,志丹县检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执业人员担任听证员,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志丹县公安局作为听证当事人,专家组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听证,志丹县应急管理局、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LNG生产企业等参加旁听。会议开始前,志丹县检察首先组织听证会参加人员前往工业园区实地查看、了解非法排放BOG的影响。 

  随后的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专家组对于BOG的形成原因,可能引发的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问题及志丹县LNG罐车非法排放BOG的现状进行了说明,通过“实地查看+公开听证”,最终形成“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志丹县公安局应当对LNG罐车非法排放BOG积极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志丹县应急管理局、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应当合力整治LNG罐车非法排放BOG”的听证评议意见。听证员纷纷表示,先实地查看现场,再进行讨论,这场听证会让大家既能“看得见”也能“听得到”,形式新颖,他们很直观地感受到了 

  鉴于情况的严重性、紧迫性,听证会后志丹县检察根据听证结果当即决定召开磋商座谈会,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磋商交流。会上,行政机关代表、受委托专家、特邀检察官助理及LNG生产企业代表一一发言交流,就如何整治LNG罐车非法排放BOG达成共识。目前,各履职部门正根据磋商情况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 

  20211110日联合国气候大会上,中美两国领导人共同发布了《中美联合宣言》。宣言中提到,两国特别认识到,甲烷排放对于升温的显著影响,认为加大行动控制和减少甲烷排放是21世纪的必要事项。中国也宣布力争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以专家论证、环境监测为支撑,组织召开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会与磋商座谈会,旨在形成高效解决LNG罐车非法排放BOG的机制,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绿色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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