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4日在志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菲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一、提高站位,主动担当,全力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和贡献度。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践行初心使命。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包扶村开展疫情防控,认真做好人员出入信息排查、登记、管控等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市场在售医用物资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医用口罩案件线索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件,有效整治了疫情期间商家哄抬市场价格的乱象。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办理的曹某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利益受损人挽回经济损失63.52万元。细化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措施,与县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0余名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倾听企业呼声。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件,坚决守护刘志丹将军故里蓝天、碧水、净土。针对西阳沟生产生活污水直排、随意焚烧生活垃圾问题,紫金山屠宰场非法掩埋动物内脏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积极整改,西阳沟人居环境得以改善,紫金山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治理。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包扶村阳家洼子村铺设加宽砂石路4.1公里,迁移隐患电杆,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家电、米面、衣物等,获得群众一致认可,进一步拉近了检民关系。
二、拓宽思路,多措并举,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深化平安志丹、法治志丹建设,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大走访。全院干警深入顺宁镇、保安街道办事处、桥北社区、石油社区所辖区域,开展平安建设“入户大走访”活动。通过挨家挨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填写意见建议征询表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解读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点对点交流,了解群众心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0年我院平安建设满意度为97.48%,较上年度提高0.24个百分点。
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一十百千万”为总抓手,深化“六清”行动,推进“六建”工作,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批准逮捕涉恶案件8件28人,提起公诉7件31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8人,纠正漏诉6人。针对行政监管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依法办理了时某军等十人、樊某金等四人、乔某明等六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如期实现了“案件清结”目标。
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21人次,检察长接待12件12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积极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关怀,传递检察温情,发放司法救助金16.6万元。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家属等对7起不捕、不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评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7名员额检察官走上街头、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法治宣传15场,发放宣传资料1.7万余册,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知。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响应教育部“停课不停学”号召,录制法治教育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通过身边鲜活案例讲解传播谣言的法律后果,提醒广大学生科学防疫,不信谣,不传谣。扎实开展“护苗2020”专项行动,对县城内校园周边书店等经营场所进行大检查,营造良好文化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坚持不懈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5名法治副校长、19名法治辅导员走进全县27所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在校师生学法需求进行“菜单式”法治宣讲,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主导成立志丹县未成年人“一站式”服务中心,在专门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询问、讯问、心理疏导等,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防护网”。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0件109人,不捕13件18人。提起公诉120件164人,不诉8件8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0件143人,适用率84.1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62%,法院采纳率71.5%。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5人、漏诉6人,提出纠正违法19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追捕追诉工作经验在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推广。针对刑事执行监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件,在全市率先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件。
努力做实民事检察。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其中1件已被采纳并改判;办理提请抗诉案件1件,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并改判。发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0件,发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为100%。
努力做强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向19个被建议单位公开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4+1+N”领域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6件,行政机关有效整改回复6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8件,其中公共安全领域3件,公共卫生领域2件,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3件。督促恢复林地原状133.58亩,补种树木1.32万株,追偿生态修复费用161.59万元。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2.16万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0余吨。办理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办案经验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推广。
四、深化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下大力气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25件。检察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1件,主持召开检委会14次,出庭支持公诉4次,列席审委会3次。
建立“案-件比”工作机制。综合、灵活运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案-件比”定期通报、定期研判机制。对照评价标准,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严把退查程序关,减少办案环节,缩短办案周期,推动案件提质增效,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1.46。
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相关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业绩考评工作。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设置考核指标146条,正向负向加分规则139条,确保考评工作能够真实反映每一名检察官的办案业绩,让检察官尽心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
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倾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狠抓教育、监督和管理,倾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专题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4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党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
狠抓素质能力建设。纵深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坚持使用“检答网”解决司法实践问题,选派28名干警参加省市检察院业务骨干、专项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9篇,获省市级表彰3篇。原创公益诉讼题材微电影《守护英雄》入选省检察院电影节参选作品。检察微博入选“陕西检察新媒体微博10强”,被市检察院评为“延安检察优秀新媒体平台”。第一检察部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工作优秀联系院”,11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形成落实“两个责任”有效合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填报重大事项记录9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敞开大门,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述职1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活动10场50余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专题调研我院工作,对扫黑除恶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实绩给予充分肯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1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48份。接待律师10人次,为律师制作提供电子卷宗89卷。刊发新闻稿件104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410条,省市检察院采用82条,检务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三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责任需进一步压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更加自觉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切实转变司法办案理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跟进更新,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心,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公正、化解矛盾促和谐的作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拓展公开听证范围,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硬的质量、好的途径、强的落实,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继续积极参与防范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严厉打击涉及民间借贷、离婚析产、劳动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五是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经常性走访民营企业,问需求、听意见、送服务,找准把握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司法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涉企案件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起诉必要性的审查把关,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推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走实走细走深。
六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放到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去布局,抓住“案-件比”这个关键,全力以赴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核为抓手,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做好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
七是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检察队伍素能,为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打好基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八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落实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配合县人大做好检察官任前审查、任后监督,以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类案监督等工作。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扎实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志丹检察事业新辉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