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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英烈,温誓词,做回访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教育主题祭英烈活动

发布时间: 2019-08-07
201987日上午9时,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何武荣带领民事行政检察部工作人员,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来到志丹县旦八镇烈士陵园开展检察建议回访及祭奠英烈的活动,我们看到通往陵园的道路得到妥善修复清理,陵园外墙进行了重新粉刷,陵园周边及陵园内的杂草和杂物已被清除干净,烈士墓碑庄严肃穆。

   

  旦八烈士陵园位于旦八镇旦八村东脑畔山,是旦八镇党委、政府为了纪念193896日解放旦八时牺牲的原赤安县(即今志丹县)委书记任文明以及其他7位烈士而修建。陵园座东向西,占地面积为28×26平方米,内有纪念塔一座,纪念碑一栋,墓碑7栋,坟琢8座,均高1米,周长6米。内有8名烈士,其中有任文明、董子良、张廷香三名烈士以及另外5名无名烈士。旦八烈士陵园于1957年修建,是我县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19730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志丹县旦八镇烈士陵园疏于管理,通往陵园的道路脏乱,陵园外墙皮脱落,园内杂草丛生、垃圾遍地,部分烈士墓碑因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而破损,有的甚至被杂草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981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英雄烈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志丹县旦八镇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旦八镇烈士陵园内的环境和纪念设施依法全面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对陵园进行修复、恢复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志丹县旦八镇镇政府对烈士陵园开展了全面清理和维修,清除了杂草、垃圾,维修了受损的烈士墓碑,重新对陵园外墙进行了粉刷。 

  

   

  “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我们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为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表达深切哀思,在对烈士陵园修复、恢复情况进行了整体回访后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何武荣、旦八镇杨书记、人大代表、旦八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公益诉讼办案组等一行10余人,在旦八烈士陵园敬献花篮,表达对英烈的崇敬之情。 

  

   

  旦八烈士陵园内,烈士纪念碑巍然耸立,检察官们怀着崇敬的心情,手抬花篮,将花篮摆放在纪念碑基座上,接着,检察官们在烈士纪念碑前,整齐列队,向烈士默哀,庄重而深切地三鞠躬后,检察官们缓步绕行,瞻仰烈士纪念碑,追思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 

  “没有英烈们前仆后继的流血牺牲和无私奉献,就不会有如今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我们需要崇尚和传承这样的红色精神。”代检察长何武荣说道。开展“祭先烈、温誓词、做回访”的祭扫活动,既是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也是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的内容之一。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号召,以公益诉讼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英烈保护的法治意识,捍卫英烈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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