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彦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建一流队伍、强一流管理、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发展思路,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工作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促进“平安志丹”建设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控申等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7件1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3件133人,不捕24件33人,批捕率为80.1%。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4件153人,提起公诉97件126人,不诉4件4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4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退回补充侦查8件18人,起诉率为96.9%。
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我院在办理每起刑事案件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制度,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案件质量,共适时引导侦查12件22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1.2%。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严格程序的基础上,推行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55件 ,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8.2%。实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制度,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5次。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人。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推动并配合公安、文化等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所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办结率始终保持为100%。
延伸检察触角,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延伸检察触角,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信访联络点,聘请了联络员;以开展“两下移、三贴近”、“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下访巡访12次,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做到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问题有人管;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7件74人次,受理举报案件线索4件,初查4件,转本院反贪部门办理2件,反渎部门办理1件,口头答复1件,所办理的案件重访率为零,息诉率、实名举报答复率均为100%;我院包扶工作队先后30次深入杏河镇张渠村,开展满意度调查,入户走访贫困户,为贫困户送去家具、家电等生活必需品,协调拓宽果园道路2公里,为新建的56亩果园送去粪肥25吨,进一步拉近了检民关系。
二、严厉惩治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从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办案,积极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拆迁、涉农惠民资金补助审核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5件,初查5件,立案侦查5件12人,市检察院交办1件1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8件15人(包括2016年遗留2件2人),其中200万元以上大案1件1人,判决3件3人,侦结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件,初查2件,立案侦查2件3人,侦查终结2件3人,移送起诉2件3人。依法查办了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李某某(正处级)受贿案,涉案金额达83万元;依法查办了志丹县西区采油厂人力资源科郭某某收受他人贿赂57.9万元。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县委、县政府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反腐,用法反腐,严格执行省、市院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库和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实行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坚持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办理的8件16人自侦案件,全部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依法保障人权,确保规范司法;充分发挥信息装备的应用,通过对讯问监控系统、手机取证系统、文字鉴定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侦查效率和办案质量;坚持贯彻执行职务犯罪侦查一案三卡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构建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预防调查6次,对重点行业职务犯罪预防提供了决策和依据。向涉案单位就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职责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7份。坚持预防年度报告和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制作年度报告1份,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277人次。不断深化“五进、双百”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先后在县移动公司、采油厂等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治讲座5场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60次。在志丹电视台连续五天滚动播放《残月》、《人生罚单》等五部微电影,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执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不打折扣。做细做实转隶人员和不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县监察委组建前调整好不转隶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好案件线索、涉案财物等情况的摸底并造册登记,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成立志丹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县纪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确保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目前此项工作正平稳有序向前推进。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群众对执法、司法环节反映强烈的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侵财犯罪等,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件8人,侦查机关主动立案8件8人;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6人,侦查机关均主动撤案;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3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6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已纠正48人次,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监外执行犯罪87人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及审核,维护了看守所正常的管理秩序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认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待来访群众48余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9人次,增强了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依法监督民事审判、执行类案件14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份,全部得到采纳并纠正。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中央、高检院、省市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我院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握政策,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动员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学习传达司改相关政策精神,成立领导机构。二是把握政策、坚持原则。在改革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根据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资配套相关待遇,成立了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建立了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及考核办法,新设立的内设机构“四部一室”正常运行。三是规范实施,扎实推进。在改革中,我院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分类管理,完善细化检察业务权限划分规定和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责任权限,确保检察工作平稳发展。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任,12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并全部回归一线办案,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按照省市检察院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精神实质,以促进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寻找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立案调查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头条号、企鹅号等检察新媒体矩阵,发布检察信息1039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条,公开法律文书63份。我院所报送的新媒体作品《志愿服务献礼祖国生日》在省检察院举办的“我为祖国庆生日”活动中获全省第六名。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以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提升党组谋划全局、科学决策和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成员为全院干警讲党课10次,培养发展预备党员1名。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主题党日活动,赴梁家河参观学习,在张思德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在职党员前往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看望困难老党员、深入社区开展美化社区环境推进城市党建“同心圆”工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素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检察院岗位练兵、在职教育等培训,共组织干警参加省检察院业务骨干培训14人次、专项业务培训9人次,参加高检院、省院开展研讨交流经验6人次,并规定外出参加培训后,要将所学知识向全院干警进行讲解传授,达到“一人培训、多人受益”的目的。当前,全院共有1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占全院干警的94.9%。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检察干警八小时廉洁自律承诺书》、《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预控目标,检察队伍呈现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六、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定期不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诚恳征询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年选派中层干警到人代会讨论组听取代表们对我院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年全面登门走访全县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零距离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全部进行了整改落实。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出席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我院执法办案的质量与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代表委员的关心、厚爱、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法编制短缺,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回应群众的关切、改善民生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干警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新要求上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政法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谱写新时代志丹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切实用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把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进一步明确工作重心,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职能,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感的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确保转隶工作顺利完成。
五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开展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六是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坚持认真客观地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评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答复。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谱写志丹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