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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10-15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 

  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建一流队伍、强一流管理、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发展思路,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工作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1、充分发挥检察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全面落实精准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的“存在感” 

  3、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4、延伸检察触角,服务中心工作 

  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6、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7、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心,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志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8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717.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36.13万元,减少了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717.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36.13万元,减少了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717.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43万元,为人员经费292.19万元,公用经费368.24,项目支出57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71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4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14.43万元,其他支出20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7.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36.13万元,减少了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17.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36.13万元,减少了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43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公共安全支出717.43万元,为行政运行514.43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0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19万元,为基本工资116.87万元,津贴补贴175.31万元;公用经费368.24万元,为办公费73.95万元, 印刷费8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10.11万元,取暖费11.2万元,差旅费93.63万元,委托业务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2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 较上年无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万元,年初预算为2.8万元,差值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年初预算为2.8万元,差值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 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24万元,较上年减少107.76万元,减少了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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