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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特辑】 怀揣梦想,脚踏实地,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 2019-04-26
大学毕业那一年,她25岁,我26岁,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我们一同进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面对院办公室人员少、文字工作者缺失等困难时,在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办案资格的情况下,我和她双双选择了在办公室工作,主动承担起院内各类文件起草、调研信息撰写、政工、机要、保密、文明创建等工作。她叫杨欣,陕西洛川人,我的好同事、好搭档。

繁杂的办公室工作,丝毫没有消减我们对工作的热情。明确的分工,默契的配合,让我们的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爽朗的性格,十足的干劲,使得杨欣在我们这群年轻人中脱颖而出。有一次,在向志丹县政法委报送文件后,因急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杨欣不小心从志丹县委办公楼楼梯上摔了下来,那时的已怀孕四个多月。为了不让我担心,杨欣从来没有向我提起此事,这事还是我从和她同去的同事小张口里得知的。这就是我认识的杨欣,只为做最好的自己,一直和时间在赛跑。2010年从检以来,杨欣先后五次被志丹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在2011年6月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演讲比赛中,杨欣的那句“小米加步枪”加深了评委们对延安精神的理解,最终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015年12月在志丹县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18年6月被志丹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规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我和杨欣有幸参与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的全过程。无数个加班的日日夜夜,一盒盒我们亲手整理的档案资料,一个个文明创建专栏,一幅幅文明标语,营造了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也记载了我们这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辛勤的汗水。当被告知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那天,我和杨欣乐坏了,沉甸甸的省级荣誉,满载了志检人的文明创建史,更加激发了我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2016年10月,因工作需要,杨欣被安排到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承担起检察统计、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检委会等工作。2017年1月,新的检察统计系统上线。作为一名新手,为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杨欣通过自主学习、请教他人、实践操作等,“穿梭”于新旧系统之间。与承办人对接,逐一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案件信息填录项。两年多来,她所报出的统计数据无一差错,受到了院内干警一致好评。在院办公室工作时,杨欣就承担着检委会会议记录、相关制度完善等工作。大部制改革以来,检委会工作成了检察综合业务部工作的一部分,杨欣再度成为院里负责检委会工作的专职人员。2018年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检委会讨论案件或事项全程留痕,极大地提高了检委会工作效率和议事质量。杨欣说,检委会子系统的上线运行,对于她来说,既是考验,又是锻炼。 

    

我认识的杨欣,还是一名运动员。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一名新时代青年应有的素质和耐心。在志丹县2015年度迎“国庆”职工越野比赛中,杨欣获女子组第二名;在志丹县2016年庆“五一”迎“五四”职工登山比赛中,杨欣获女子组第五名;在志丹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三•八”妇女节爬山比赛中,杨欣获第一名;在刚刚结束的志丹县2019年度庆“五一”职工运动会登山比赛中,杨欣获女子组第一名。杨欣说,我是代表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在比赛,我的荣誉属于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从检九年,杨欣用担当诠释忠诚,用奉献书写青春。青年是祖国的希望,作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杨欣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忘人民”重托,怀揣梦想,脚踏实地,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如杨欣般正在奋力奔跑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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