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中共子长县委办公室、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强调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
强调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资金使用、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强调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重视、理解、支持,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提高公益诉讼能力和水平。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因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可以向行政机关调取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察笔录等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应及时提供。
《意见》指出对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要高度重视;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把党政部门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意见》指出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全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