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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 2019-05-30

  2019年5月30日,子长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子长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屈某宏、高某国、韩某伟、霍某龙敲诈勒索案的公开宣判。该案系子长县首例涉恶案件,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在陕西省靖边县、清涧县、子长县等地的工矿企业及收油点,利用拍摄的照片或视频通过举报或曝光等方式多次敲诈勒索多名被害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子长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卷材料后认真审查,追诉漏罪8宗,追捕漏犯2人,并成功将同案犯屈某上网追逃。屈某宏涉案84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000元,高某国涉案46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韩某伟涉案217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霍某龙涉案9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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