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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终害己,天网恢恢终难逃

发布时间: 2019-06-13

  榆林籍男子牛某平、蔡某雄、马某平三人自2013年年初,用蔡某平从市场上每包六毛钱买的兽药,在山西、陕西延安、榆林、银川等地多次作案,被害人皆是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三人每次选定被害人后,都是牛某平先上前与被害人搭讪兜售兽药,蔡某雄出场后极力夸赞兽药神效,花200元买下一包,马某平又出场将蔡某雄200元买的兽药花400元再买下。

  据牛某平交代,三人利用被害人想倒卖赚钱的心理共计作案72起,但查证属实的共计15起,涉案14100元。

  2016年4月29日,被害人杜某某报案至子长县公安局,公安局民警经过多方排查,最终将牛某平成功抓获,牛某平被子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蔡某雄、马某平逃脱。子长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敦促办案民警将逃脱的蔡某雄、马某平上网通缉。2019年蔡某雄在被抓获,案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中。

  检察官温馨提示:诈骗罪作为一种侵财类犯罪,不仅不会使人发家致富,还会使人面临牢狱之灾。所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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