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保制度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救济方式,旨在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基本生活权利。通过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可以缓解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中国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然而,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很多因为评选低保户、取消低保户资格等问题发生矛盾、争议甚至斗殴。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3日,在子长市杨家园则镇麻柴沟村队部,村民宜某某因低保问题与镇政府干部李某发生肢体冲突,致使李某受伤住院治疗。子长市杨家园则派出所立案受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宜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宜某某接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不服,认为处罚过重,于是向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副检察长王晓霞看到申请监督人宜某某不太灵便的腿脚和激动的情绪后,对该案高度重视,随后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及派出所办案人员做了详细的询问,得知宜某某不但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家中有两个大学生正在念书,生活比较拮据。通过居间调解,宜某某认识到自己冲动打人的危害性及错误性,镇政府干部李某也已经原谅了宜某某。在做了大量调查和沟通协调工作后,2020年12月14日,子长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来到杨家园则派出所,邀请了镇政府人大主席、三名人大代表及两名政协委员举行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听证会上,申请监督人宜某某从家庭实际困难及低保对其家庭生活的重要性、动手打人的危害性等方面做了表态发言,其诚恳的态度得到了办案人员及听证人员的认可。最终子长市杨家园则派出所在听取了检察机关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后,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减轻了对宜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宜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听证会结束后,申请监督人宜某某表示,低保固然重要,但打人肯定是错误的,听证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摆事实讲道理,他都记在了心里,拘留期满后,他一定会通过正当途径切实反映自己的问题,重新争取低保名额。最后,特别感谢子长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知道他腿脚不灵便,舟车劳顿地来到乡镇上替他化解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