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队伍建设 > 科技强检

子长县检察院采取“五个统一”措施提升案管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 2019-06-05

  2018年以来,子长人民检察院采取“五个统一”措施,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的监督、协调作用,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和案件质量关,使案件管理成为规范司法行为的有力抓手。

  统一案件进出口。统一受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统一移送不捕、不诉以及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严把诉讼程序关,对于不符合诉讼程序的案件,及时监督纠正,保证案件“进得来、出得去”

  统一案件流程监控。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案件流程监控、办案期限预警、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对案件办理的进度、期限、赃款赃物移送等全过程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

  统一律师接待。案件管理中心统一接待辩护人及律师的阅卷、会见、取保候审等申请,以及接待当事人及其亲属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杜绝办案人员与律师及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私下接触,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

  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后对员额制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的要求,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对案件质量开展评查,及时向员额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通报评查情况,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通过案件评查提高办案质量。

  统一案件信息公开。对已经生效案件的起诉书,子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程序性案件信息,由案件管理部门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统一对外公开,做到案件公开与公正的统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