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做到认罪认罚案件全部开展同步录音录像。3月15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鹏飞一行至延长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落实情况。
任鹏飞一行实地检查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室,观看我院办理的一起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步录音录像视频,对看守所提讯室场所、设备、画面质量给予了肯定。听取了延长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指出需要进行一步完善问题。
延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符金卫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施行以来,延长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该规定,将驻看守所提讯室的场所和设备提升改造,已投入使用;公开听证室、非羁押人员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室正在筹建中。
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细化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的新要求,延长检察将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肃案件办理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忠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