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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检察院与延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2-06-07

 6月6日,在延长县水务局举行延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与延长县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字仪式延长县副县长罗炜杰,延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刚学出席会议。会上签订了《延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 延长县人民检察院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罗炜杰指出,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是生态文明思想惠及人民群众的直接举措,是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的积极作为,为助推延长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新的司法保障模式,意义重大。 

罗炜杰要求,提高站位,共担使命,充分认识到“河长制+检察长”制的重要意义,共同落实好协作七项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协作,共聚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有效掌握线索,实现动态监督。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期开展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治理突出问题,确保全县河流水环境和水生态持续改善。 

刘刚学强调,建立“河长+检察长”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是能动履职积极服务县域工作大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为黄河流域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协同推动黄河流域延长段共治共护的保护格局。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河长+检察长”制工作提质增效。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办案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工作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延河、黄河生态犯罪,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促进河道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监督理念,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交流磋商等机制,通过促进人才交流,互邀对方人员参加本系统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通过建立健全涉水、河道违法等检察案件专家咨询指导、专家辅助人员参与办案制度,提升案件办理综合质效,为实现我县“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水治理工作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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