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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推进,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 2019-08-19

8月6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民行部部长李宏斌陪同县委副书记、永坪川河县级河长张晶一行20余人检查了延川县贾家坪镇刘马家圪塔村沿河养殖点拆除情况、永坪镇庙巷沿河直排旱厕治理情况和子姚高速三工区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延川县检察院于2018年对这些检查点存在的问题都发出过诉前检察建议,这次现场会是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一次很好的“回头看”。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以前存在的养殖场粪污裸露、旱厕直排、施工现场污水直排等现象均得到有效治理,大家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随后在永坪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永坪川河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及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副书记、永坪川河县级河长张晶,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永坪镇党委书记呼凤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宏斌,永坪川河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副县长张修谦主持会议。会上延川县检察院副检察李宏斌辅导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单位的诉前检察建议、起诉条件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给参会单位的负责人进了行详细的讲解,使大家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会上大家积极表态全力配合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以赴打赢延川“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 

  

县委副书记张晶讲到,一年来,各镇街、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办、攻坚克难,坚持刚性治表、系统治本,永坪川河流域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基本扭转了持续恶化的局面。但是,在工作当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是必须要提高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  

二是必须要明确目标。永坪川河是清涧河最大的支流,直接关系到整个清涧河流域能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各级河长、各部门单位要聚焦目标任务,自觉把管水治水的责任承担起来,不断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三是必须要压实责任。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各部门要协同发力,认真落实河长责任,层层明确分工、层层细化量化、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河长制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必须强化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各级河长和单位“一把手”要逐事逐项安排部署、督查督办,推进河长制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 

五是必须从严督查。县委督查室、河长办和污染防治办要整合督查力量,针对每一条主要河流,都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不间断的督查检查,督促所有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文字: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马巧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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