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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7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3日在延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几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富裕、美丽、幸福延川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起诉34批捕贩卖毒品、妨害司法、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22人、起诉1216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成“两法衔接平台”,届时将实现与我县6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网,使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能够快速进入司法环节。

(二)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全力保障国有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大力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及时跟进我县重点部门、重大工程、民生项目建设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提供法律服务、督促落实预防腐败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行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规范招投标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年为参与金融、油企、水利、交通、城建等领域项目招投标的企业、法人出具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478份,3个有行受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和法人,建议有关部门取消竞标资格,维护了国有资金安全,确保了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三)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决查办发生在产业发展、异地搬迁等扶贫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并积极深入县灾后重建办、退耕办、文安驿镇、杨家圪镇等(部门)单位开展预防调查4次、职务犯罪分析7次。积极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化解、处置不稳定因素,依法办理了孙某医保诈骗案和李某贩卖毒品案,查处了杨家圪镇西沟村原村委会支部书记刘某和村长李某12人非法占有侵吞粮食直补款和玉米补贴款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积极履行社会扶贫责任,帮助包扶村在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村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扎实推进平安延川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严把批捕、起诉案件审查关,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1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提起公诉 111人。

(一)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快捕快诉,努力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全年依法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40人、起诉1739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依法批捕 1113人、起诉812;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交通肇事、非法储存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案件1414人、起诉1414人。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化解矛盾并重,对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8人,对可诉可不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10人。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彰显了法律保护和人文关怀。加强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法制宣传等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29人次,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及时妥善地给予答复和处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防控各类社会风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网、各界网、陕西法制网等媒体发表工作动态、案例剖析、法学理论等文章292篇,同时积极运用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头条号宣传检察工作,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推进“在职党员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动员全院28名在职党员,进驻社区认领工作任务,协助社区干部开展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结合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先后2次深入延远中学开展普法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促使广大青少年学法、遵法、守法;5月份,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成功组织开展了以“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代表的一致好评。

三、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反腐工作部署,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深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13人,其中,贪污案件39人(涉案金额15万余元),渎职侵权案件14人,已作出有罪判决311人。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处灾后重建领域贪污案件27人、退耕还林领域贪污案件12人,这些案件的办理,有效化解了涉案村组矛盾纠纷。

(二)严格规范侦查办案行为。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建立受理、评估、交办和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答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工作区看审分离、办案安全防范预案等制度,确保办案文明规范、安全无事故。自觉接受纪检部门、人民监督员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确保所办案件“立之能诉、诉之能判”。

(三)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问题,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4件,发检察建议4份,相关部门均采纳并纠正;加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帮助构建预防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供法律咨询,促使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分批组织各镇(街道办)、中小企业局、部分村委会干部6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诉讼活动公平公正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件。侦查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追捕6人、追诉3人、纠正漏罪6人,同时对侦查活动中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1件次,侦查机关均采纳并纠正。11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监督,在城关派出所挂牌成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并明确工作时间、监督范围、程序规则,使检察机关的监督更加全面、高效、便捷。刑事审判监督,突出解决量刑畸轻畸重问题,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出庭支持公诉62件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25起案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对审判部门在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4次、书面纠正意见8次,审判部门均采纳并纠正

(二)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协调推进与看守所的监控联网;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突出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8次,看守所均及时改进;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9名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在押人员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相关办案部门均予以采纳。进一步加强对 “五类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督,推动了监外执行人员的教育转化,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

(三)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适应《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新要求,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纠正审判程序违法21件,发检察建议21份,审判部门均采纳并纠正探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因失火、非法占地和未收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相关部门均采纳并纠正。11月中旬,按照指定办理的诉讼规则,我院对子长县林业局怠于履职行为向县法院提起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标志着我县公益诉讼工作迈出坚实的步伐。

(四)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坚持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管理、动态监督的集中管理,确保办案行为规范有序。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5月份,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院一名副检察长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促使检察干警增强了履职尽责意识。9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辽宁代表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我县检察工作,我们全方位展示了2014年以来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扶贫帮困、廉政党建等方面工作成果,受到与会代表和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使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打造检察亮点、体现地域特色、壮大检察声威的信念更加坚定牢固。

五、坚持固本强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使检察干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深刻领会和理解,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有了清晰认识和把握。在十九大精神学习中,我们先后组织和参加省、市、县各项专题学习活动5次,人均撰写心得体会1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先进人物事迹,促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月份,利用2天时间,我们开展了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奋力追赶超越”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通过认真学习、分组研讨,检察干警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于律己、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坚持周三集体学习日制度,围绕检察实务和司法实践,组织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轮流上台辅导讲课,交流办案经验,研讨疑难案例,学习新型法律法规,职业化、专业化检察官队伍逐步形成;积极鼓励和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举办的各类适应性岗位培训,着力培养骨干型人才,推动了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先后1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1名干警取得法学硕士学历。

(三)从严教育管理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定,“一把手”和分管副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组织干警深入梁家河开展讲党课、入党宣誓及参观学习活动,切身感受总书记的知青岁月。大力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更换检务公开大厅、楼道和部分会议室警示标语、工作制度30余幅。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定期向省、市检察院统计上报执行情况,确保了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11月份,市检察院对我院党组班子履职情况进行了巡察,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积极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整改解决,促使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好转。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决落实司法体制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部署,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较好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是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了各类人员权力责任清单,完成了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二是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将12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办案一线,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初衷;三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刑事检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办公室五个部门,内设机构大幅精简,减少了案件审批层级;四是认真落实职业保障改革,并严格按照要求考核和兑现绩效奖金。在做好司法改革工作的同时,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准确统计上报转隶人员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持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延川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民事诉讼监督案源匮乏、监督手段和措施被动单一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落实得不够有力,司法不规范、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总体工作部署,围绕我县精准脱贫、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举措,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牢固树立全县工作“一盘棋”思想,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检察工作;要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的犯罪,推动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营环境;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打击犯罪、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在维护稳定上有新方法,全力推进平安延川建设。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风险评估和案后跟踪回访,参与对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重点人群的监督管控等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是在强化监督上有新亮点,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强化刑事侦查监督, 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要大力推进民事行政审判检察监督,特别是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取得新突破,坚决防止和纠正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在规范司法上有新成效,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要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办案环境;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着力提高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要积极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使改革的成效得以充分体现,检察监督更加规范高效。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思路,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引导检察干警坚定信念、不辱使命、敢于担当、务实奋进,忠实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不廉洁办案情况发生,切实维护检察机关清正廉洁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站高谋远,务实创新,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我县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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