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 > 公益诉讼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这么做

发布时间: 2019-06-20

近日,延川县人民政府与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予以施行。《实施意见》的建立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央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延川的碧水、蓝天、青山、净土提供了保障。

 

一、健全的工作机制

延川县人民政府与县检察建立了信息通报、专项督查检查、诉前纠错、案件移送、配合调查取证、案件信息共享六项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县检察院及时相互通报了涉及污染防治公益诉讼的重大舆情,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向县检察院通报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问题治理情况,推动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全面系统整治。检察机关深入剖析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及时排查问题,查漏补缺,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进行了反馈。县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了损害生态环境的行政执法信息或相关案件线索。检察机关针对行政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履职不到位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由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构成渎职犯罪的交由县监察委立案。

二、有力的保障措施

为了打䊨延川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建立了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为副总召集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河长办及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其他重点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街(社管中心)镇长(主任)为联系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检察院。二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县相关部门、县人民检察院、各镇街(社管中心)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短信、标语、告示、传单、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深层次的向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人人知晓法律、人人敬畏法律、人人维护法律、人人遵守法律的局面,为打䊨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明确的目标任务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行为启动了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惩罚一批违法责任人,对政府相关部门、镇街、企业及个人起到警醒震慑的作用,使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到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助推打赢延川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场保卫战,切实保障好全县群众的公共利益。

 

 

 

                                     马巧艳(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