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6日在延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晓艳
各位代表: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牢记“国之大者”,以更高标准把牢方向和旗帜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赴陕北省工农民主政府旧址、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等红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激励干警传承革命精神,淬炼思想灵魂,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筑牢作风纪律基石,认真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全年共填报22件,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二、精耕“主责主业”,以更实监督捍卫公平和正义
(一)刑事检察更加优质高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1人,其中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41人(不捕率31.2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0人,其中相对不起诉19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不诉率22.47%)。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4.37%,进一步完善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让案件办理更加透明、规范。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提前介入侦查4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审判活动违法1件、执行活动违法11件,提出抗诉1件,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对看守所开展跨县交叉巡回检察2次、常规巡回检察1次。
(三)行政检察更加深入有为。贯彻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理念,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的。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予以采纳,有效堵塞监管漏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主动“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护航民营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先后到县域内多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并派2名业务骨干加入“陕企通”平台,及时响应民营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做实知识产权保护,设置“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1个,重点加大对延川红枣等品牌的保护力度。筑牢税收安全防线,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件18人,涉税金额特别巨大,5月份第一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的落实,依法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发展。
(四)恪尽职守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线上”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宣扬先进典型,利用“延川检察”公众号编发原创信息111篇、创新制作普法图解6条,其中55篇被省市检察机关采用、9篇被法治网等媒体转载;“线下”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恪守“人民至上”,以更深情怀护航民生和民利
(一)将心比心实现群众合法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一站式”检察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要求,于3月底实现了12309检察服务“线上延伸至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的“双进”工作全覆盖,与县综治中心、7镇1街、163个行政村视频联网,构建起从接访到化解的“一站式”工作平台。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2件,完成远程视频接访5次,均在7日内程序性告知、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
(三)爱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扎实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会同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6次。组建未成年人专业化办案团队,对涉罪未成年人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依法对1件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严惩不怠,起诉1件1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5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与法同行”“开学第一课”等活动7次,受教育者达5000人次。注重多方联动监管,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多次对校园周边门店、县域内电竞酒店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联合整治,筑牢保护屏障,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深化“全面从严”,以更优举措建强队伍和堡垒
(二)完善科学管理,激励担当实干。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以“考实、评准、用好”为导向,围绕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和上级院工作重点,结合办案质效指标的变化,有针对性的调整加减分项目,引导激励干警追赶超越,先后有4人次荣获各级奖励。持续创新“检察+工会”协作配合模式,切实保障干警合法权益,院工会于3月份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三)补齐素能短板,提升履职才干。坚持实战导向,健全实务培训、岗位练兵等长效机制,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县委及上级院开展的意识形态、案件管理、办公室综合业务等各类培训,全年参训人员达20人次,另有2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1人取得A类证书,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技能、综合履职水平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神圣职责,笃行不怠,昂扬奋进。这一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始终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件案件办理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一以贯之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并从中寻求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具体行动的解题密码,坚决做到政治忠诚、思想忠诚、行动忠诚,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行。大力推进文化强检,传承和发扬延安精神、陕甘宁边区优秀司法文化,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以高质效的检察办案诠释对党忠诚,以更优异的检察业绩检验政治担当。
(二)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以理念更新为先导,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作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县委决策部署,保持检察工作与县域发展大局同频共振,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全县重点工作履职尽责,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犯罪、金融领域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强“一站式”平台建设,充分用好检察建议、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精准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促进执法工作水平、司法办案质效和社会治理效能同步提升。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和制裁机制,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开展“办小案 暖民心”活动,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以审判行为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围绕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不断进行探索,推动协同共治公益保护格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大力度推进智慧检务工作,加强数字检察运用,以大数据赋能释放法律监督效能。
(四)以更高的履职自觉从严治检、锻造队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进一步彰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强化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能力,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抓好“十个严禁”“三个规定”落实,引导干警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锻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锚定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敢作善为,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延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专业名词解释
1.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三有”争创:2021年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