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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首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 2024-01-17

  1月16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第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晓艳主持,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晓艳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妮东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鹏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白立杰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小丽组织学习了《关于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会议要求

  要带头锤炼党性。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并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新一年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要带头检视整改。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认识,诚恳谈心谈话,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全面梳理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展现新气象、取得好成效。

  要带头清正廉明。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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