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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发布时间: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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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要求,4月1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吴起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严格按照高检院同录规定对认罪认罚案件进行的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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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检察官按照法律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对案件处理的相关的处理结果,并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法律程序等进行了充分说明。三名犯罪嫌疑人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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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签署具结书全程录像,有利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有利于充分发挥值班律师、辩护人的积极作用,提高具结书签署过程的规范化。”值班律师关翠翠对吴起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的做法表示认同。
下一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继续深入推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强化技术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做优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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