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讨

浅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如何做好 律师权利的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0-26

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是中国民主法治社会的象征和重要标尺。随着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越来越受到关注,律师接待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和窗口。如何重视律师权利的保障建立健全律师权利保障制度,是现代法治文明国家的内涵和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检务公开和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接收并及时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或者与相关办案部门协调、联系,具体业务由办案部门负责办理,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着保障律师权利义务的相关工作。

一、案件管理部门保障“律师权利”的必要性

(一)案件管理机关的职能定位之所在

案件管理部门是专门负责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是全院案件的统一进出口,负责对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进行跟踪、监督,掌握着案件的全部信息和流程有着全局性的掌控,其他业务部门工作繁忙且只能掌握自己所承办的环节的业务信息,面对律师查询案件办理情况、要求阅卷、会见、答复等多种需求,由于其不具备全面掌握各类案件信息和流程的条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接待当事人和律师等对案件和相关业务的查询,为他们参与诉讼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而案件管理部门所处的案件管理中枢角色,成了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信息、事项的接收办理业务的必然之选。

(二)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国民的法律水平也不断提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检察机关现有的职能配置、部门结构模式难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诉求,并且面对检察机关细分的各类职能和多种业务流程也会感到迷茫。利用案件管理部门的窗口单位加全院“大总管”的优势,建立律师权利保障机制,同时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三)有益于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主观上也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严格要求,一方面可以促使检察干警自觉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涤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思想,梳理公正执法理念;另一方面有利于检察机关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能力,使检察队伍切实承担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

二、案件管理部门切实保障律师权利的思路和方向

(一)从制度入手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高检院出台了《律师阅卷制度》、《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等规章制度,保障律师及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清理和排除律师工作的新三难问题,不得随意刁难和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职务,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律师依法开展工作,当事人也不得随意拒绝辩护和代理,切实保障律师行业的职业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同时,要不断与律师、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例如,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公布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留言等形式,就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广泛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然后认真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真诚态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二)硬件上支持,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案管中心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阅卷室、会见室、文件复印扫描区,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阅卷预约、会见申请等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功能设置,购置专用电脑、复印机、高速扫描仪、数码相机、刻录机等设备,尽最大可能满足、方便律师查阅、复印案卷的要求。同时,随着高检院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和全面运行,电子阅卷服务随之启动,创新性的将纸质卷宗内容复制、刻录光盘,免费提供给律师,为降低律师阅卷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创新方法提高效率,着力解决阅卷难问题。

利用新媒体拓宽律师预约渠道,在传统的前台接待律师预约平台之外,增加短信、电话、微信等相关预约方式,建立“阅卷快速通道”,提供电子阅卷服务,切实解决了律师阅卷空等、白跑、推诿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建立官方微信、电话、短信三合一体的网上预约平台,律师不用出门即可进行查询案件信息、预约卷宗查阅、申请听取意见、申请收集调去证据材料等。该新媒体平台切实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检察院和律师的工作效率,例如,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建立了司法QQ群、微信群等联系渠道以便实现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方便律师们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和检察院的案件查询流程等信息。

(四)建立阳光检务平台,着力解决信息知情难问题。

各级检察大多在案管大厅的显著位置公布接待电话和全国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址,即时公布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律师可以通过网站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公开信息,方便了律师随时监督案件进程。在诉讼环节发生变化时,该院案管中心干警还会主动向该案代理律师推送动态信息,让律师能够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方便律师根据诉讼进程适时安排阅卷及会见工作,特别是开创了异地阅卷模式,为外地律师极大节省了路途奔波的时间和精力。

三、新形势下律师权利保障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案件管理部门律师保障工作在各地已经规范化运作,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司法公正的价值功能,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做好三证审查工作,核实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通过"三证"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阅卷时间。

(二)创新律师权利保障新方法,构建检律良性互动新格局,简化预约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律师在申请阅卷的同时安排专职接待员,主动听取和收集律师意见,听取意见后,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三)在保障律师权利的同时,注意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和安全保密审核、监督机制,规范律师保密义务,保障当事人隐私,保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