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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举措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 2019-05-27

“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充分发挥未检职能 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主要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者权益受到侵害,往往与其所处的不良社会环境有关。”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采取了五项措施:

——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建设。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机制、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健全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服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惩防结合,刑民并用,推动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惩防工作机制。推行专业化办案机制,准确有力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上海,检察机关联合16家单位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及时发现机制,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为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全国检察机关共就治理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和宾馆等违法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86份,推动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管理。

——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目前全国共有1.73万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096名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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