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14件,立案11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11件,同比上升9.9%,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新增2件,案件类型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
一、以公益守护为目标,强化监督求实效
一是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22年以来,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15.32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60余吨。二是聚焦民生热点,致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舌尖安全。针对人民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紧盯药房、学校附近食堂、商店等,并针对巡查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和支持。三是致力英烈权益保护,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传承历史文化。对“洛川会议旧址”事前预防性保护,“王世泰故居”及“洛川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军部旧址”事后修复性保护。办理的督促王世泰故居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平台案例,被省院发布为“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提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6.6602万元,得到法院支持;针对群众反映的陕西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川县天然气公司在未给广大天然气用户告知前提下,部分时段持续断、停气,通过与相关部门座谈磋商、召开圆桌会议、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解决群众烦心事。
二、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搭建平台促履职
多方聚力,健全工作机制,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机制。一是在全市率先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6名,携手特邀检察官助理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0件;二是与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签订《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检税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三是构建“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洛川县林长办、河湖长办制定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合力推动了县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对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新格局;四是联合相关部门以便民服务先锋队为依托,持续开展“六进”活动。在陕西王掌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洛川县美域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挂牌设立延安市首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统筹“四大检察”职能集中统一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护航洛川苹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办案廉政风险评估规定,锻造廉洁办案队伍
根据《陕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部门工作会议,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司法办案廉政教育。对照分析公益诉讼总体防控及办案各环节的防控重点,采取个人自查、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案管部门组织评查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办案廉政风险评估及案件评查工作,对办案廉政风险评估表随卷装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扎实履行好公益诉讼工作,确保各类公益诉讼案件有质量、提实效、见成效。自查案件91件,均未发现廉政风险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如何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寄予了更高期待。新的一年,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一是加大运用大数据办案工作力度,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二是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建立健全相互通力协作制度,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三是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定期复盘“回头看”工作,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