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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以公益诉讼持续护佑“红色文化”名片

发布时间: 2021-08-27
 

       洛川,因红色记忆而永放光芒, 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洛川会议”,是八路军诞生地、全民抗战发起地、国共二次合作起源地、毛泽东军事领导地位奠基地。

                                        

洛川会议旧址由12座独立院落组成,共计24孔窑洞、10间瓦房,占地面积约4738.92平方米。冯家村东西向村道将整个旧址分隔为南北两部分,道路以北的旧址由西至东分别为彭德怀旧居、周恩来旧居、朱德旧居、肖劲光旧居、张闻天旧居。道路以南的旧址位于洛川会议纪念馆内,由西至东分别为1号警卫队旧址、2号警卫队旧址、机要室旧址、3号警卫队旧址、总务处旧址、洛川会议会址及毛泽东旧居、徐向前旧居。

近年来,洛川检察院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佑红色文化,自觉将革命旧址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院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发现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经审查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收到相关部门有效反馈8件,期满回复整改率为100%在日常办案中,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始终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司法,确保监督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结合省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为保护国有文物、传承红色文化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作出了积极贡献。

特别是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洛川会议旧址部分围墙存在垮塌安全隐患,陈列展示犁、楼、耙等传统民俗物件的院内瓦房亟待维修加固,南侧围墙上“八路军诞生地”红色题字被院内竹群遮挡,上述情形有致使本辖区红色资源遭到损害的安全隐患。洛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该院遂向洛川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川会议旧址得到有效保护。洛川县文旅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危险地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积极进行修缮,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巡视施工现场,确保修补的围墙与原有围墙保持一致,垮塌的围墙已在限定的时间内做了维修加固对于坍塌的瓦房房顶行了及时修复,更换了新的檩条和瓦片将南围墙“八路军诞生地”红色标语墙移入醒目位置。本案中,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了洛川会议旧址文物修缮保护项目的全面开展,对传承红色文化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同时,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磋商和协作配合,遵循“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的办案理念,争取理解信任和支持配合,形成协同联动、共同促进的办案局面。洛川会议纪念馆馆长段志鹏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革命旧址保护成绩斐然,不仅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而且也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肯定,对弘扬正能量,保护、传承红色文化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和检察机关还要强力配合,不断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不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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