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通报5起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来自国际在线陕西频道、央广网陕西频道、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法制报、延安市融媒体中心的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师蒙,第五检察部主任边延梅分别通报全市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建国主持发布会,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发布会。

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师蒙介绍,2020年以来,延安市检察院立足区域红色资源优势,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中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办案成效显著。全市检察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共立案9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02件,行政起诉案件3件,所办理的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推动3处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督促65处红色革命文物进行修缮保护,建成了陕甘宁边区检察史陈列室。
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亮点及经验做法
一是力促多方联动,服务延安红色资源保护大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联系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借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专家,在督促依法履职的同时,形成保护红色资源广泛共识。重视和发挥制度优势,推动延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参与了《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检察机关保护革命文物纳入方案。
二是彰显地方特色,以高质量办案凸显保护成效。针对延安红色资源丰富但地域差别较大且分布不均匀的现状,延安市检察院采取一体化办案、分层推进、分片指导的方式,在全市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各基层院以地域内革命文物为依托,坚持“一院一主题”,以高质量的办案凸显保护成效。
三是扎实开展“寻保传”,以办案实效赓续红色血脉。高度重视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的“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市县两级院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一个部门”总牵头,“一个思路”总贯穿,全市上下“一盘棋”,市县两级院干警齐上阵,做到寻访无死角,“三有”争创不落后。专项活动以来,市县两级院寻访革命旧址297处,参与寻访人次892人次,撰写寻访体悟151篇,发表媒体宣传稿件70篇,6篇征文获省级以上奖励。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在办案中以党建引领业务,充分发挥基层临时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力量。以“七一”建党节为契机,市县两级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结合党史检察史的常态化学习,持续抓好案件办理的跟进监督。注重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体悟,强化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边延梅通报了5起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通报延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效展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经验成效。同时能够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引导延安各市县区检察院持续做好延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活动,奋力打造延安检察品牌。
最后,与会记者围绕延安市检察院专题发布延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因素、下一步如何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活动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延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边延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回答。

下一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院“三有”争创工作部署,继续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深耕红色资源领域,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红色资源保护矩阵,以更好的工作实效回应社会关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文字:危 靓
图片:高文斌
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