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儿童心理学会秘书长张力介绍了全省第一例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情况。市青少年心理学会秘书长张亚宁汇报了帮教工作及市心理学会要点工作开展情况,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丙争介绍了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宝塔春晖”未检工作室工作情况。
刘惠生指出,《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落实高检院、省院要求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具体体现,是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继“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宝塔春晖”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建成投用之后的又一重要成果。他指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大力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一是要着力抓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借助“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二是要充分发挥 “宝塔春晖”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的司法保护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功能,调动司法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三是要着力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加大对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刘惠生表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协议》的签署为新起点,提高合作意识、加大合作力度、拓宽合作广度,着力打造具有延安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高晓斌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讲话。他指出,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按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自护实践行动品牌化、维权服务平台实体化、综合服务体系社会化的思路,积极履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牵头统筹工作职责,在推动构建青少年权益维护协同化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他强调,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共青团“大权益”功能的根本保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试点引路、示范带动的思路,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培育社会组织力量,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主动对接协商,深度合作共建,积极探索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机制,共同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武荣、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共青团延安市委和市青少年心理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共3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全体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延安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