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世界读书日。
新媒体工作室策划“世界读书日特辑”,大家不吝赐稿,潘江陆海,俊采星驰,目不暇接。检察官们读书涉猎之广,思维之新,见解之深刻,文笔之优美,令人拍案激赏。
在世界读书日,我们要思考:“检察官为什么要多读书?”
梁启超先生曾言:“法律文辞有三要件:一曰明,二曰确,三曰弹力性。”检察官拟制法律文书需要语言的准确严谨、简明质朴,也需要逻辑自洽、富有弹性。同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也要求检察官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好的文章源于长期的阅读积累和长期的写作训练。修辞立其诚,写好法律文书是职业的基本素养,所以检察官要多读书。
在社会矛盾凸显、舆情环境日趋复杂的当下,对检察官执法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检察官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需要具有比被监督者更高的法律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金融、涉税、网络、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以及大量的刑民交叉案件,需要检察官潜心学习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检察官需要宽阔的眼界、敏锐的思维和深刻的社会洞察力,只有广泛阅读、勤于思考,才能运用法律智慧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所以检察官要多读书。
检察官要为公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追求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对检察官的职业素养有非常高的要求。从《公诉意见书》到《检察建议》,每一份文书都体现着检察官的价值理念、知识结构、逻辑能力、文字表达。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出“精品”案件,前提是具备良好的知识储备,所以检察官要多读书。
“人的阅读决定人的视野。”检察官的读书和阅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养成谦抑持衡的品格。
书香检察,文以化人。
来源: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王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