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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路同行守望高墙,让公平正义“不掉线”

发布时间: 2020-04-01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正在办公室工作的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袁敏拿起手机,接听了一个显示为河北衡水的陌生来电,“喂,你好,请问有什么事?”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声音,听他的声音彷佛有些着急,“喂,你好,请问你是宜川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吗?我是庞某某的辩护律师王律师,有件事情需要您的帮助”,多年的从检经历,敏锐的职业嗅觉告诉她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电话,职业的本能让她迅速放下手头的工作,“你好,王律师,不要着急,你慢慢地说......”

2019年12月20日,河北衡山籍庞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宜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17日被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宜川县看守所,该案现处审查起诉阶段。得知消息后,王律师受庞某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庞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律师,相隔千里又加之疫情影响,庞某某的家属一直急在心里却又无能为力,随着各省全面复工复产、各个地方消除路障,王律师也将赶往庞某某的案件管辖地阅卷、会见一事提上日程,无奈家属们的关爱和担忧全都化作对王律师的遍遍催促,匆匆上路从河北省衡水市驱车行驶600多公里,来到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的王律师,在案管大厅经过体温检测并办完律师阅卷手续后,才想起目前尚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多地看守所、监狱等羁押场所对律师会见工作分别出台了临时规定,因为心急自己竟忘了提前了解宜川县看守所疫情期间律师会见的程序,于是便通过案管部门的干警问到了驻所检察官袁敏的电话,王律师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电话,希望能见到自己的当事人,对当事人的家属有个交代。

“王律师,是这样的...。”袁敏在电话中耐心的向王律师说明了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宜川县公安局出台的《宜川县看守所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刑事诉讼工作畅通进行的应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律师出入看守所定点会见场所前后需要进行专门的消毒工作,且王律师又是外省来的流动人员,消毒工作是必须进行的环节。当时定点会见室正在会见中,需要等待。听到这样的答复后王律师在电话中似乎表现出一些为难和犹疑,袁敏经询问后得知,原来王律师因个人原因当天必须要踏上返程,已经在宜川住宿的酒店办理了退房,考虑到会见室正在使用中,使用结束后还需要消毒,这些在王律师看来全都是时间的流逝,因此产生了放弃会见的想法。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袁敏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王律师当前的会见困境,院领导高度重视,就如何保障在押人员庞某某的刑事诉讼权利召开了刑事执行部门的紧急会议,与宜川县看守所反复对接、商讨,根据宜川县看守所现有设备条件确定了王律师会见庞某某的应急会见方案,在征得王律师同意后及时安排了会见,这次会见充分利用了宜川县看守所现有设备条件帮助王律师远程视频实现与在押人员庞某某“面对面、零距离”实时会见,并要求看守所干警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对会见过程进行监听,达到“线上线下一个样”的会见效果,有效解决了特殊时期外地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刑事诉讼权利,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会见结束后,王律师向驻所检察官袁敏发来了感谢短信,“感谢你们的安排,非常感谢”,袁敏检察官向王律师回复:“职责所在,疫情防控期间,特殊问题特殊对待,但原则还是要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你们会见权利正常行使”。

寥寥数语,字字真情。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爆发以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刑事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全面提高监管场所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将疫情隔绝在高墙之外,把司法的温度穿越高墙铁网及时传递。期待疫情过去,春天来临的不只是拥有自由却不敢自由行动的我们,“他们”,同样在静待花开。

来源: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文平 袁   敏

编辑: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王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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