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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22-04-15

为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4月14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专题召开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会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永富主持,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机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信访工作条例》的丰富内涵,透彻把握中共中央对新时代做好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维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要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维稳形势特别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今年又是换届后的第一年,各地领导班子调整变动,新的领导到位后,一些长期上访问题必然会出现一波集中凸显,一些已经化解的问题,也有可能再次提出和反映,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切实把化解信访问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二是认真办理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和案件。要全面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加强与市信访维稳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认真办理每一件信访事项和案件。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以高质高效的信访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地位。三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和请示报告制度。各内设机构要加强协调、联络,特别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不稳定信息和信访苗头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提前防范。处理信访事项、案件时,要安排专人专班及时审核材料,规范移送或直接办理,确保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四是坚决杜绝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司法警察、办公室、第六检察部要做好信访秩序维护,防止发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到检察机关信访的群众,要正确引导到12309接访大厅,第六检察部负责接访,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或者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层报检察长,由检察长接访办理或请示汇报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文字:张海姐

图片:高文斌

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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