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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黄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8-21

 

819日,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高侠带领调研组来黄调研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景彦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晓明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黄龙县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等实地,详细了解了黄龙县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和检察机关护航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并对黄龙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后,调研组在黄龙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龙主持了会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晓明就全县近年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等4个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落实检察建议、配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汇报。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同各有关部门围绕黄龙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积极讨论交流。 

调研组指出,黄龙县近年来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民、文旅带动、全面振兴”发展战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理念树得牢;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职责履行得好;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依法惩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抓得严;形成了多部门团结协作、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格局构建得好。 

调研组对黄龙县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给予了殷切希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惩治各类环境和资源犯罪,牢牢守住生态黄龙建设底线。二是要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严”的基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监督精准度,依法严惩损害公益行为。三是要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多形式加强检察监督,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频共振,增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四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龙指出,“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一是要坚持法治理念,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检察职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要坚持系统理念,各部门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作为最根本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以联动协调强化生态保障能力。三是坚持数字理念,重视数字赋能,集成整合利用农业、林业、水利、应急、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化智能设备,发挥快速高效处置优势,以智能化应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助力黄龙生态建设长久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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