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动态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3-0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督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通知》文件精神,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制定了《督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 

  3月1日至5日,第二检察部干警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对“九小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逐一进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消防设施、器材存在未保持完好有效、小商店存在杂物及易燃物品堆积多、灭火器配备数量不够、小旅店未配备应急灯、疏散标志等问题。消防安全存在较多隐患,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以高质效办案促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全面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并在办案过程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凝聚合力拧紧社会经济发展“安全阀”,共筑生产安全“防火墙”,为平安黄龙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