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夏天成了故事,冬天成了风景。当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第四次来到三岔镇锁子头行政村,在黄龙县人民法院和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多方努力下,70多岁的李某某和老伴儿最终与四名子女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检察官——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建设,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作为长子,没有统筹安排好老人的赡养问题,原来只是出出钱,妹妹养老人,现在我们四个轮流养老人,我也该尽尽孝……”李某某的大儿子说道。
清澈高远的蓝天,伴着纷乱的微寒。三岔镇锁子头行政村的大队部里,黄龙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方依法参加了该案的庭审活动。
事情还得从两个多月前说起。2022年8月底,三岔镇锁子头行政村的李某某向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赡养纠纷支持起诉申请。收到申请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建设深知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该案,两位老人今后的生活就会成为大问题。一方面,刘建设副主任第一时间与第二检察部干警一同到申请人李某某家中,深入了解李某某及老伴儿的身体、生活起居状况和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倾听了两位老人的诉求。原来,李某某和老伴儿共育有四名子女,均已成家。原先李某某常年生活不能自理,老伴儿身体健康,子女们商议,由大女儿照顾两位老人起居,其他子女出钱。可今年,李某某的老伴儿突发脑梗和脑出血,也卧床不起,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出现了新的矛盾。四个子女均以工作和生活繁忙为由,在赡养两位老人的事情上相互推诿,发生争执和矛盾,意见不统一,又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致使两位老人的赡养出现严重问题,生活起居无人照料。另一方面,刘建设副主任和第二检察部干警一起,多次深入李某某子女家中进行交流沟通,积极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耐心做李某某子女的思想工作,并多次组织镇司法所、村委会调解,商量解决李某某赡养问题的办法,但四个子女因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最终未达成赡养共识。
第二检察部干警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随即,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的维权线索进行了受理、审查,帮助李某某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考虑到李某某及老伴儿年事已高又加之身体不好,第二检察部干警帮助李某某制作了起诉状,并搜集完善了相关证据。材料完备后,第二检察部干警又依照规定制作了支持起诉书。2022年9月1日,由第二检察部干警驱车,李某某在大女儿地陪同下,共同到黄龙县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同时,第二检察部干警与黄龙县人民法院三岔法庭承办案件的法官详细介绍了本案的特殊情况,获得了黄龙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
立案后,为确保案件能尽快开庭审理,经与黄龙县人民法院继续沟通,将李某某赡养纠纷案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并考虑到李某某及老伴儿行动不便,且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多,赡养纠纷时有发生,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黄龙县人民法院和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决定到原告李某某所在的三岔镇锁子头行政村开庭审理此案。
2022年11月3日,黄龙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某赡养纠纷案开庭审理。庭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刘建设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还就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明和讲解。经过黄龙县人民法院和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共同努力,四名子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人随四名子女轮流生活。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此案是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例老年人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黄龙县人民法院和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合力诠释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百善孝为先,孝心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法律监督,协同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村两委班子,畅通合作渠道,共同发力,全面保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担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要求的检察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回单位路上,窗外柔暖的阳光透过色彩绚丽的枫林,洒下点点斑驳,映着冬日的天空,通透又明艳,办案的检察官们心里暖暖的……